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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見是關於公會守則中的掃地出門手段....
*(觸犯以上4調會規者 經密語表決 ---嘿嘿....)* 這一條
補充:
這部份是5燈獎(也就是5個會員申訴)
我會先給他時限自我了斷...時限到還在我就會動手~
(我想通常是不需要我動手)
有巴哈版友認為這樣太過獨裁~
我的看法是這樣的~其實我訂得標準非常的低~只有4條~
也沒有啥等級限制或著是需要推薦才能加入~
也就是門檻很低(就算是初心者也無所謂)
所以密語投票也無算不民主吧!?畢竟無風不起浪~
會受到多人投訴也足以證明他是問題兒童~
(也可以保障投票者~被處決得人也只是繒恨我而已)
所謂獨裁我想應該是連密語投票都沒有的ˊˇˋ
畢竟公會就叫 手段非常凶殘 這方面也是不能手軟才能保有公信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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